五部門:貨幣經紀公司應加強對交易機構、交易員資質的審核
時間:2023-08-30 19:25:10
 (資料圖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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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家金融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、中國人民銀行、中國證券監(jiān)督管理委員會、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、國家外匯管理局發(fā)布關于規(guī)范貨幣經紀公司數據服務有關事項的通知,其中提出,貨幣經紀公司應加強對交易機構、交易員資質的審核,不得接受不符合銀行間市場、交易所市場準入條件的機構和個人的報價,不得將其報價納入數據服務范圍。貨幣經紀公司發(fā)現交易機構的報價要素錯誤或明顯背離市場行情的,應在發(fā)布報價前向交易機構進行確認,避免對外發(fā)布錯誤報價,減少異常數據對市場的影響。
(文章來源:證券時報網)




